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
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
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
,咧嘴,“个
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孟清和突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
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明知
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人才!佩服啊!”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
撞墙。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
,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
淌在大漠边
,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
的威武汉子,
起袖子,绝对的肱二
肌闪亮,肱三
肌鼓起,一点也不
糊。
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
得尤为突出。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
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
不到。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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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
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
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双方打老了交
,连对方
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很丢人。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